在商场、超市等公共场所的消防通道上,都装有防火门。这种门平时关闭,在火灾发生时可起到阻止火势蔓延和烟气扩散的作用。在海门的一家商场,从商场内部到卫生间的必经之路上,就设有这样的防火门,一名顾客在经过防火门时发生了意外。近日,海门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判决。
“左足踇趾指甲脱落,甲床撕裂...”光看病历上的描述,就能想象那种“十指连心”的疼痛。当时是夏季,原告严某穿着露趾凉鞋,从商场卫生间往回走,在通过消防门时,意外发生了。
当时,原告和被告站在消防门的两侧,看不到对方。由于消防门底部与地面有一定缝隙,门的底端正好卡在原告脚趾上,而被告推门比较用力,巨大的冲击力把脚趾甲直接掀起。
虽然周某推门的行为直接造成了严某受伤,存在一定过错,但法院认为,商场的防火门与地面缝隙过大,也是造成严某受伤的重要原因。
而原告在拉门时站在两扇门中间位置,没有注意观察周围情况,也需要为此承担一定责任。
根据责任比例,法院判决由被告周某赔偿原告3446元,被告某商场赔偿4308元。案件虽已了结,但法院对于防火门隐患仍然十分关注。判决生效后,法官多次到商场进行了回访,提出了整改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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