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该通知要求,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地点可以分为室内和室外两种类型。其中,室内停放充电场所必须能够独立设置防火分区,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和楼梯间、疏散走道、安全出口等建筑物的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。而室外停放充电场所,则应设置在与其他建筑物防火间隔超过6米之处,老旧住宅小区防火间隔可适当放宽至不低于4米。
高明区荷城街道德信花园完成“安畅”惠民工程改造,新增了电动车充电桩与电动车停车位等配套设施。(高明公安供图)
与此同时,通知要求,各小区在设置带排烟设施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时,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平方米,防烟分区不能跨越防火分区;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设置地点不得占用小区防火间隔、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,不能妨碍消防车操作,也不得影响消防通车道及室外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。
除此之外,根据通知规定,小区在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时,所有的充电装置都应具备定时充电、自动断电、过载保护、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等功能,同时室内停放充电场所应按规定配置室内消防栓、灭火器、独立烟感报警器等消防设备,以便及时扑救。
020-3545688